佛光大学 管理学院
113学年度教师升等时程表
113学年度教师升等时程表
学期 | 人事室资格检核 |
教师向系所 提出升等 |
学系资格审查作业及提送 | 学院初审、外审作业及提送 | 人事室决审及报部作业 |
上 | 113/10/1前 (依人事实际公告为主) |
113/10/10前 | 113/10/20前 | 114/3/15前 | 114/4/30前 |
下 |
114/4/1前 (依人事实际公告为主) |
114/4/10前 | 114/4/20前 | 114/9/15前 | 114/10/30前 |
(1)教师升等代表着作、参考着作(取前一职级后之作品,至多五件,其一为代表着作)各五份(着作格式务必依规定装订成册)。或技术报告五份、或艺术作品五份
(2)前一职等升等代表着作、成就证明、技术报告或艺术作品一份。
(3)教师升等应备资料
A01教师升等基本资料表(含教师资格审查履历表)─需经人事室检核后始得确认
A02教师升等着作确认表(含着作相似度比对报告书)
A03教师升等评量表
A04着作、作品审查回避参考名单(若无得免填,仍请申请教师签名后附上)
A05教师升等着作异同对照表(若无得免填)
A06教师资格审查代表着作合着人证明(若无得免填)
A07教师持接受证明送审教师资格检核表(若无得免填)
以上表格从人事室下载(表格下载-【教师升等专区】),上述表格请一并附上WORD档案、教师资格审查履历表则为PDF档,请烧录于光盘附上。
(4)教师升等评量佐证资料三份(需检附所有评量项目之佐证资料)、教师资格影本、近三年现职聘书影本
(5)系务会议纪录
2、学院初审(请各系于依规定日期前送院办理初审作业,逾期不予受理。)
初审作业办理:
(1)院教评会就申请者之教学、研究、服务与辅导项目进行审查,成绩需达80分(含)以上,且获出席委员三分之二(含)以上赞成使为通过,即可进行着作外审。
(2)着作外审:
(A)受审查人所属学系系主任(系务会议主持人)推荐校外相关学者专家至少5名
(B)院教评会召集人指定院教评委员2人,推荐校外相关学者专家至至少5名
(C)提送人事室协助送请选任审查人从中挑选5人为外审委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