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學院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升等時程表

佛光大學 管理學院
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升等時程表
人事室資格檢核 教師向系所
提出升等
學系資格審查作業 學院審作業 人事室決審作業
7/13 7/20 8/10 8/31前完成初審
10/15前完成外審
10/151/31
   1、系所資格:(8/10
(1)教師升等代表著作、參考著作(取前一職級後之作品,至多件,其一為代表著作)各份(3份院外審/3份校外審,著作格式務必依規定裝訂成冊)。或技術報告六份、或藝術作品四份
(2)前一職等升等代表著作、成就證明、技術報告或藝術作品一份。
(3)A01教師升等基本資料表(含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)需經人事室檢核後始得確認     A02教師升等著作確認表
A03教師升等評量表
A04著作、作品審查迴避參考名單(若無得免填,仍請申請教師簽名後附上)
A05教師升等著作異同對照表(若無得免填)
A06教師資格審查代表著作合著人證明(若無得免填)
    以上表格從人事室下載(表格下載-【教師升等專區】),上述表格請一併附上WORD檔案、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則為PDF檔,請燒錄於光碟附上。
(4)教師升等評量佐證資料3(需檢附所有評量項目之佐證資料)、教師資格影本、近三年現
職聘書影本
(5)系務會議紀錄
2、學院初審(請各系於0810()下班送院辦理審作業,逾期不予受理。)
       審作業辦理:
    (1)院教評會就申請者之教學、研究、服務與輔導項目進行審查,成績需達80()以上,且獲出席委員三分之二()以上贊成使為通過,即可進行著作外審。
(2)著作外審:
(A)受審查人所屬學系系主任(系務會議主持人)推薦校外相關學者專家5
(B)院教評會召集人指定院教評委員2人,推薦校外相關學者專家5
(C)院教評召集人從中挑選3(必要時得排序34 人以上)為外審委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