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大烏石港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「海洋觀光發展」獎助金

  • 2022-08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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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設立宗旨 連大烏石港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「烏石漁港北休閒專用區設施BOT及遊 艇泊區OT委外興建營運移轉案」,除提供旅客舒適住宿及休憩環境外,亦基 於發展海洋教育、培育學子勤學向上之目標,提供在地漁會漁民及其優秀子 弟獎助金,以回饋鄉里。
貳、申請資格 頭城區或蘇澳區漁會會員及其直系卑親屬,具下列資格者: 就讀國內大專院校海洋、觀光、環境生態保育等相關科系(不含五專前三年), 具有學籍且於修業年限內之日間部學生(不含延修生、空中大學、研究所及博 士班生)。
參、申請時間 每年下列時間收件,受理前一學期之獎助金之申請:
   一、 09月15日 至 09月30日
   二、 03月01日 至 03月15日
肆、獎助金金額、名額及積分計算方式
   一、每人每學期 提供新台幣 10,000 元整。
   二、每學期限額 30名。
   三、獎助金篩選排序成積計算採積分制。
     1. 會籍:宜蘭縣頭城區漁會之漁民會員或其直系親屬積分3分;宜蘭縣蘇 澳區漁會之漁民會員或其直系親屬積分2分。
     2. 學籍:就讀海洋、觀光、環境生態保育等相關科系積分3分;就讀漁業 科、輪機科、水產食品科、水產養殖相關科系者積分2分。
     3. 學業成積:學期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積分3分;學 期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75分以上積分2分;學期成績總平均 6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70分以上積分1分。
     4. 技職(海事水產)競賽:國際級賽事前3名積分3分;全國級賽事前3名積 分2分;縣市級賽事前3名積分1分。
     5. 體育競賽:國際級賽事前3名積分3分;全國級賽事前3名積分2分;縣 級賽事前3名積分1分。
    6. 其他特殊事項:
       (1) 列冊低收入戶者積分2分。
       (2) 列冊中低收入或經村里長證明為清寒戶者積分1分。 本獎助金之發放於當年度如有餘額時,得提供做為漁業署及當地學校辦理海 洋生態旅遊、潛水活動、遊艇運動等健教合作或其他經漁業署同意之睦鄰或 公益活動之用,或累計至次年度。前述各計畫依案報請漁業署備查後實施。
伍、申請方式
    一、本獎助金申請方式為個人申請,請於申請期限內郵寄申請(以郵戳為憑)。
    二、請檢附以下資料
       1. 申請表正本。
       2. 漁會會員證影本。
       3. 申請人與會員之親屬關係證明影本。
       4. 申請該學期在學成績單正本(須有校方成績證明章)。
       5. 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。
       6. 申請人金融機關存摺帳號頁影本。
       7. 技職競賽或體育競賽得獎實績證明影本。 (以技職競賽或體育競賽取得積分者,請務必提供)
       8. 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清寒戶之相關證明影本。 (以其他特殊事項取得積分者,請務必提供)
   三、申請地點(請郵寄):261宜蘭縣頭城鎮烏石港路301號 開發部 TEL:03-9771166#7206 蔡先生
   四、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,不接受申請及補件;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。
陸、頒發方式 獲獎者將於申請截止日後30天內以電話或E-mail告知,獎助金將直接匯入申請 人提供之金融機關帳戶(或公開辦理獎助金發放儀式)。
柒、其他 本辦法報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備查後實施,修正或補充時亦同。